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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变成二哈的律师

正文 036 谈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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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怡荣一上来便是直入主题,她很清楚。在介绍时江城大学有意无意的打感情牌的介绍,会让自己产生心软和犹豫。

    如果不想在谈判陷入被动,就需要自己毫不留情的主动出击。

    “是的。”赵律师看了看坐在一旁沉默的校方领导,语速缓慢的回答道:“告知周杰的父亲,我校可能不会录取周杰,确实是我方做出的通知。”

    这是一个老律师啊。听到赵律师特有的说话缓慢,而且一句一顿的说话习惯。苏子长并不像感到有些奇怪的陈怡荣,而是马上就心领神会。

    这种特有的说话习惯往往在从业八年以上的老律师身上才会有。

    经历过法院开庭庭审的人都会知道一件事情,居而坐的人当除了担任合议庭的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外,还有一个书记员。

    书记员的作用是记录下法院开庭的经过、原被告双方的发言和庭长的发言。

    字记录是需要时间的,早些年时,书记员用速记的方法记录庭审发言。时不时会出言要求原被告双方说话说慢一点。随着科技的进步,法院使用了数字化管理,除了配备显示器、话筒音响和现场摄像头外,当然必不可少的拥有电脑。

    书记员使用的是电脑记录庭审发言。

    而在原被告双方的席位上,会有一个显示器专门显示书记员记录的庭审发言。有经验的老律师,会一边发表代理词或辩护词一边看着屏幕。防止书记员因为误听而记录错误,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说一口漂亮流利的普通话的。大多数人的普通话都带着方言的口音,如果不留神,可能会出现尴尬的局面。

    想到这里,苏子长想起他曾经遇到过一个失误。

    在一次为当事人讨要抚养费的案件,苏子长精心准备了代理词和庭审策略。在开庭以后,他慷慨激昂的发表着代理词。从原告的身世讲起,富含感情的讲述了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和近些年里面原告的悲惨遭遇。

    法官一度被感动的红了眼眶,如果不是因为法庭纪律不允许,苏子长认为法官一定会开始抹眼泪了。

    正当苏子长准备一锤定音给与对方最后一击,让法官彻底倒向自己这边时。坐在法官下首的书记员小心翼翼的举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刚刚电脑故障没有开。刚刚原告的发言没有记录下来。”

    苏子长感觉自己头上好像有一只乌鸦飞过,对方的代理律师低着头吭哧吭哧的直笑。

    场面真是尴尬无比。

    而后只好等待书记员的电脑开以后,重新再来一边。

    只是苏子长已经没有了第一次的激情,板着严肃的脸用毫无感情的平淡语调快速的把刚刚说的话又重复的一遍。

    效果自然是差劲透了。

    这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律师吃的亏啊。

    所以有经验的老律师,会在发言之前看看电脑屏幕。这样他就会知道书记员是否做好了记录准备,并且在发言时缓慢、一句一顿。一方面可以在说话之前想一想自己所说的话是否合适,是否有可被对方攻击到的漏洞,另外一方面则是看着连接了书记员电脑的屏幕检查书记员是否有误记漏记的情况。

    当然了,平时说话时是绝对不会用这样的语气的。

    没有成为律师的陈怡荣没有这种习惯,她会用飞快的语速来掩饰自己的紧张感并且加强自己语气的压迫感:“那么贵方知否知道,这样的做法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张a4纸指着上面自己准备好的法条说道:“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周杰的国籍为华人民共和国,他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既然你拿出宪法,作为一个法律人,你就应该知道。”江城大学的赵律师用他工作时特有的缓慢而坚定的语气说道:“宪法是不能作为一般根据使用的。”

    苏子长乘着其他人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时候,趴在地上身处爪子捂住了自己的脸苦笑。陈怡荣的经验不足让她出现了一个漏洞,经验丰富的赵律师敏锐的察觉这个漏洞反就是一击。

    他成功的打击了陈怡荣B人的气焰,让这个严肃的nv律师一窒。

    在国内,宪法有着最高X、原则X、稳定X的特征,它是所有法律的源头和母法。然而国内并没有相关的违反宪法的审查制度,不像德国、法国有着专门的宪法法院,可以做违宪X审查。

    这就使宪法并不适合作为一般的法律依据使用。因为宪法的每个法条,都由相关的部门法规定,所以在援引法律时,是使用一般法而非宪法的。

    想新闻或者电视里,普通公民拿着宪法说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什么的。在法律界看起来是无用和法盲的表现——他应当拿出部门法的法典找出相关的法条。搬出宪法更像是在作秀而非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陈怡荣虽然楞了一下,但是很快反应过来举着那张记录着法条的a4纸说道:“那好,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X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会。我认为贵校已经违反了教育法的这项规定,贵校的做法是在剥夺我的当事人周杰接受教育的会。”

    “而且在这个时间段拒绝录取周杰,会导致周杰失去接受大学教育的权利!”

    “江城大学作为教育部的受委托方,行使教育部赋予的权利。却让我的当事人失去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严重的违法和失职。我希望贵方再次慎重考虑此事,并且能给与我方一个满意答复。在此之前,我方保留继续追究贵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陈怡荣连珠P一样的巴拉巴拉把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说了出来,而江城大学方面在听完陈怡荣的观点,相互看了看。

    “关于周杰同学入学这件事情,我校有着自己的考虑。”分管招生的陈主任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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